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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在茉莉灣全國在學學生徵稿活動辦法

徵稿對象

全國在學學生皆可投稿參加徵選 (稿件錄取後須提供學生證影本以茲證明)

徵稿內容

 

1.徵稿內容僅限「茉莉灣」(東港、枋山、枋寮、車城、滿洲)地方聚落之「特色景點、節慶活動、美食文化、住宿資訊、氣候物產、休閒活動」任一主題相關。

2.每篇稿件宜呈現單一主題,例如:茉莉灣-美食文化-東港美食之旅。各主題刊登稿件額滿後即截止收件。

3.投稿作品須出於原創,並且為98年夏季以後之新作

4.參加投稿作品以未曾在任何報章、雜誌、書籍發表者為限。

5.文章內容若提及店家資訊(如餐飲、住宿等),宜以附註方式提供店家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營業時間等資訊,並提供招牌、外觀、產品等

相關照片(拍照宜事先徵詢店家同意)。

6.宜提供照片拍攝地點之GPS座標為佳。

 

作品規格

 

1.每篇稿件字數以500~2000字為原則,請以並附照片10張以上。

2.稿件請以Microsoft Word程式書寫存檔,內文字體一律為12級字,並請使用全形標點符號。

3.數位相片畫質需72dpi300萬畫素以上,檔案格式須為JPG檔或GIF檔。

 

投稿方式

 

1.請下載投稿者基本資料表並填妥後(資料不全恕不受理),將文章、照片、基本資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一併E-mail ICT74701@gmail.com(照片切勿貼於Word檔案中,請存為壓縮檔案並以附加檔案形式傳送)

2.E-mail主旨格式:聚落-主題類別-稿件標題-投稿者姓名,例:茉莉灣-美食文化-東港美食之旅-王小明。

3.投稿後3日內未接獲通知確認投稿通知E-mail,請以E-mail或電話詢問。

4.稿件評審結果將以E-mail通知投稿者,若接獲活動執行單位提供之稿件修改建議,投稿者必須於5日內修改後重新上傳。

 

注意事項

 

1.活動執行單位保有修改稿件之權利

2.投稿作品須為投稿者原創,未曾在任何報章、雜誌、書籍發表或出版之作品,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之情事。投稿作品若經人檢舉或

告發,涉及著作權、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侵害(如內容不實、抄襲、重製、侵權、誹謗、冒名頂替投稿、轉載他人文章或其他違法情形發生),經判決確定後,除取消刊登、追回稿酬外,投稿者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,概與活動主辦單位、執行單位無關。

3.投稿作者須簽署錄取作品之著作權讓渡書(未成年作者應得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),同意投稿作品錄取後之著作權(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)無償歸屬活動執行單位所有。活動執行單位擁有以任何形式推廣、重製、廣告宣傳、刊印、公開展示及銷售等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
4.投稿者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、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,投稿者應負最終且完全之法律責任。

5.投稿作品凡經錄取,投稿者轉載作品限非營利用途使用。

6.投稿者不可以本計畫或活動名義接受店家招待。

7.凡參與投稿者,即被視為接受本徵稿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規範,若有未盡事宜,活動執行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。

 

活動聯絡人

ICT747飛鷹計畫 專案辦公室 宋欣雅 專員

Tel(02) 2362-7293 Fax(02) 2362-7295 E-mailICT74701@gmail.com

指導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

主辦單位 台北市電腦公會

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

茉莉灣http://www.jasminebay.com.tw/jasminebay_ict/news.html

蔚藍海案http://www.coastrepublic.com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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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s00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